常有人会问到:员工拿到经济补偿金要缴纳个税吗?今天就这一问题科普一下。
经济补偿金与普通工资薪金所得有所区别,普通工资薪金所得为按月累进计税,而经济补偿金作为“一次性补偿收入”,有着特殊的税收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经济补偿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首先应当减去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部分以及依法缴纳的社保费与公积金个人部分,余额部分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计算税金。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实际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甲公司因减员增效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小张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370000元。假设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80000元,解除合同时,小张缴纳社保费及公积金共5000元,则其应纳税额为:(370000-80000×3-5000)×10%-2520=9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