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人社部等六个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个人养老金制度从全国36个城市(地区)试点面向全国施行,自12月15日开始实施。
个人养老金是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哪些人可以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退休人员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再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如何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
1、开户
参加个人养老金,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与人每年可以两次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2、缴费
个人养老金缴费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缴费享受税收优惠,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3、参与人可以购买哪些个人养老金产品?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并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达到什么情形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l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l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l 出国(境)定居
l
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何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达到以上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出变更领取方式,商业银行应当受理。
个人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
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继承属于待遇领取的特殊形式,也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按照3%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什么情况可以提前领取?
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